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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發日期:2011年8月11日
完成日期:2011年8月31日
共計日期:20天
環島經驗值:0
爆胎次數:0次
驕傲的事:攻蘇花成功!
最丟臉的事:∞次
摔車次數:至少有5次!(印象中)
推車次數:∞次
夜騎次數:3次
雨騎次數:壽卡之後每一天
抽筋次數:0次
屁股痛次數:0次
受困次數:1次(草埔村)
經過里程:超過1,000公里(迷路再算進去就不得了了)
遺落的東西:背心一件,手套一只,水瓶一個,空罐子一個。
負載物品:衣物兩套
12"筆電一部(基隆時寄回台北)
Sony單眼一部(墾丁遇颱時,寄回台北)
簡單維修工具一組(扳手、挖胎棒、備胎3條)
睡袋一個(墊子在台北時,直接還給朋友)
A5本子一本,另一本蓋各地局章或店章(竟然不夠蓋.....)
藥物一袋(止痛藥、綜合維他命、胃藥、貼布……幾乎都是各介提供)
手機、GPS及充電器,3號及4號充電電池及充電器
身份證、健保卡、提款卡、家裡鑰匙
雨衣一件(最後才買的)
水果刀一把(路上軍人送的)
運動飲料及水維持三瓶,約1,500c.c的量(不時會掉在路上)
風鏡一副(遮陽+黃片)
頭巾4條(路上掉了一條黑色的)
車鎖(後來也壞了)
食物(多半是OREO)
腿束2雙
塑膠袋數個
防曬乳液一瓶(後來根本沒用)
……忘了!
來電最多的人:布丁大哥(他真的超擔心我,又很鼓勵我,誰告訴我一下什麼布丁好吃?回禮用。)
被取笑次數:∞次
問路次數:∞次
想撞牆次數:∞次
遇到網友次數:至少2、3次
與車友相遇次數:沒有計算。Allan、大漢、法本、e-ma車隊、01車友……
遇見外國人次數:一次日本人,一次大馬同學,一次法國人
喝酒次數:1次(草埔村,和浩恩及志明)
遇見救難隊次數:1次
遇見奇人:好多……(畢勇,我真的不知道你這麼會唱歌!)
借電次數:∞次
拿過最特別的東西:手環一個(向法本要的)、美式胎適用車燈(蘇澳林先生送的)、水果刀一把(駐軍於蘇澳的軍人送的)……應該有忘記的部份!我再想想!
吃食情況:幾乎沒在吃正餐,都蘭包子算很特別吧。還在警局吃泡麵和花生之類的。
住宿情況:休息過一次(爆貴),住宿過一次,剩下真的連路邊都在睡
道路救援次數:1次(感謝大漢同學熬夜相救!吃問他就對了!)
收到加油數:∞次(怎麼會有人車上用放送頭?)
羅曼史:大家都騎太快,而且不然就是逆向……
想到再補吧。謝謝各位!我回來了!等收到朋友寄回來的相機,到時就可以補照片了。呼~

2011年7月19日 星期二

寫在2011夏日的BLOG傳說之前一個流浪的人,怎麼說流浪?

圖片來源:【練習曲】部落格(有自動播放)

正在看這篇的你,該不會真的以為是這張看起來很帥氣的海報?還有一句:有些事現在不做,一輩子就不會做了……

如果,是。請你還是轉頭先吧。這不是在趕觀眾,而是,這跟我一點關係也沒有。電影是電影,人生是人生。人生是不一樣的風景,它沒有太多浪漫。或許它形式上很浪漫,然而真正去想最近一次忘我的感動,是什麼時候?是不是想不太起來呢?浪漫的言詞變得很空虛,它還不如17歲的時候,一邊乾著不怎麼好喝的台灣啤酒,一邊胡言亂語地說:我成為天團吉他手的時候,你就不要來求我!或是,在第一次失戀的時候,你哭得最慘烈,覺得世界跟毀滅差不多,一臉難看的眼淚加鼻涕,說著那是你最愛的人!

很久很久之後的現在,周圍誰也沒成為天團吉他手,談過幾次戀愛之後,想起初戀情人只是一時腦袋不清醒,但你也沒那麼愛他,當然也沒那麼恨他,甚至不記得那個人長什麼樣。可能後來,我們沒有成為以前想成為的人,其實我們真的天真過,曾經很浪漫。因為我們沒有錢,我們也不知道未來長什麼樣,總覺得路還好長,成為大人之前做的事,總是有點神經病,可是很浪漫。

現在,我們說出口的浪漫已經不一樣了。它有著現實裡鹹鹹的味道。



小時候,就喜歡數字,即使我的數學並不特別好。我喜歡4這個數字,因為1+2+3+4=10,10是不是一個很圓滿的數字呢?然後,1+0=1,除了0這個立場很尷尬的數字之外,1是一個開始的意思。它是一個圓。我的出生年月日,我的身份證字號,我的手機號碼,加起來都是1。851981是我的一個學號,你會說,它加起來是32。那年,不正是我第一次參加「夏日的BLOG傳說」的那年嗎?3+2=5,我的出生月和日加起來也是5,要好的朋友的球衣背號也是5。曾經,一度我的座號是34號,那年我正第一次瘋狂地看NBA,瘋狂地希望Charles Barkley可以帶領SUNS可以擊敗BULLS得到冠軍。34歲,是我第二度參加「夏日的BLOG傳說」。3+4=7,很多人會說"Lucky 7",不過它在日文中發音是「なな」(NANA),不論是漫畫還是電影,這並不是一個喜劇收場的故事。今年呢?今年的數字遊戲比較複雜一點,卻有點關係。也許,後面再記下來吧。

851981,我想從一個地方開始,從10歲的時候開始,就是那個曾經立下只有自己知道的偉大願望的那一刻開始。那時候,肯定不知道自己在浪漫什麼東西?我只知道,就是要走出去。雖然地理是所有科目裡最差的,但是,台灣是個島,那時的夕陽照在一大片田上,也照在一個牽著小小藍色捷安特單車的小孩身上,那個小孩想,只要飛過海洋,就是另一個世界,想著想著,都忘記膝蓋還在流血的事實。

當年那個明顯的疤,現在幾乎淡到完全看不出來。不多不少,剛好一個膝蓋一個,都是因為單車留下來的。有些事,會淡去。有些,不會。有人說,離開是為了回家。可是,沒有家的人呢?我說的,正是我本人。離家半輩子,終於明白自己是一個沒有家的人,沒有歸處,也不屬於任何人,不屬於任何地方。如果有人問起,你的故鄉呢?或許我還能答得上來。換一種方式問「你是哪裡人?」,如同在問你「家」在哪裡?父母健在,有一個妹妹,這是名義上的部份。表象上的部份,我還有同母異父的兩個姐姐和一個哥哥。然而,他們很早就在我的生命當中像疤一樣慢慢淡去,想起來的時候有,卻又像是不曾存在過般。剩下的,只有遙遠的記憶而已。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算是一種客氣的說法。可能還有人會說,你不是還沒餓死嗎?明明父母健在說什麼呢?對於這樣的人,我沒有話要回。不是說不贏,而是贏也不代表什麼。浪費那種時間,跟浪費生命在餿水並沒什麼兩樣。即使常常嚷著要去流浪,同樣地,我也曾說,其實到哪裡都無所謂。

這樣的人,只有一個問題,就是那曾經坐在普通老舊的火車上的最後一節車箱後的我,看著不斷往後退的風景,不覺得自己正是在出遊,我是個旅人嗎?或是,歸人呢?

早就已經不是10歲的年紀,正是因為如此,在世界毀滅之前,有個聲音在呼喚我,管他個比賽,我們一起走吧。那是小時候的藍色單車,一個奔跑的小孩,那年哈雷慧星第一次在生命中靠得很近,心想著,如果努力活得夠久,說不定可以看到第二次……。一開始,這個計劃進行的時候,是沒打算參賽的。

有夢的人很危險,因為你不知道這種人會做出什麼令人感到膽顫心驚的事,常常也會被氣得半死;但是沒有夢的人,你不知道我總做著彩色的夢,醒來又驚覺自己原來還在這裡,入夜之後,又忘記開燈……。終於,我再也無法忍受淺淺的細紋浮現,不是因為快樂,而是因為掙扎。就算有危險,就算會有很痛苦的時候,就算很可怕,就算歸期未定……全丟到馬桶裡沖掉吧!





延伸閱讀:
練習?練習!《練習曲》
練習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