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東明相啦。這個小編可以證明!不過,東明相最近似乎沒有辦法在原本擅長的領域工作。只能說:下港小孩,你要加油喔!
一切都是從這首歌開始:
學吉他是一個美麗的錯誤!每次遇到有人問我的時候,我就會這麼說。那是1998年11月左右的事,能記得這麼清楚,不簡單吧?老師,0106先生。
看著戴安娜97年死於車禍,香港回歸,原以為,世界不會再糟了吧?不!98年,是個人生命中的第一個沉重的低潮。那年,大二升大三,家裡並沒有因為我考上大學變得比較好,期中、期末這兩個時期的大吵鬧,母親就會負氣離家出走,跑來我住的地方。所以,17歲之後雖然就一個人住在外面,偶爾姐妹會來同住,住的地方永遠離學校很遠,因為這樣母親離家比較方便。常常被誤認為,家境很好,家人非常照顧,所以不住學區,怕學壞;租在一個比同學校外宿舍大的地方,可以比較安靜用功。習慣這種說法之後,一來覺得好笑,二來覺得沒什麼好說。同學,提早知道,可以提早治療,但是笨是沒藥醫的!真這麼爽,我還跟小綠一起打拼大肚山咧。
「家和萬事興」這句話真不是沒道理。和氣就生財,生財就不容易為了錢吵架。反之,愈吵愈沒錢,愈沒錢吵得愈兇。那年,經濟狀況差到只差沒去賣血了。學校的工應了,外面又找了一份可以加班的工作。過往每個月的薪水袋(很久沒聽過了吧?)都是原封不動交給母親,母親會露出欣喜的表情,細數每一張鈔票,再由母親抽出5張千元鈔,當作一個月零花開銷,看電影、買書、影印資料、買文具、油錢、吃飯錢,就靠這薄薄的5張台幣了。那年為什麼吵那麼兇?誰也不知道。我不相信吵的人確定知道自己在吵什麼?總之,吵到2、3個月忘了給零用錢。開口要,被罵得更兇。因為母親說,我在賺錢,還要什麼錢?(錢都在妳身上,每次問也說不出去向,這也要怪我嗎?)
算了,不討錢。我很不要臉地去跟同學商借2千台幣!你真應該看一下我那女同學的表情,好像,妳為什麼沒事跑來跟我說借20元要充生活費?
兩份工,頭一個禮拜撐過去之後,發現,早上8點我要到學校上班,下午5點下班,然後再衝到電影院上5點半的晚班,凌晨2、3點下班是很常有的事,電影長一點的,4點多下班,交接。工作完回到家,沖個澡,能馬上昏倒的話,至少還有1、2個小時能睡。但是,沒有飯吃。2千塊是有計劃的。每天,我只能補充糖份,所以一中街的珍珠奶茶真是我的好朋友!15元一杯,是我一天的能量。有沒有比蠻牛好用?大力推薦啊!(裡面加什麼?還是請自行問店員吧。)
第二個禮拜,我又做了一件很不要臉的事,就是跟學校單位預支薪水!學校知道我還在外面打工,真的預支我一個月薪水!1萬多!我終於有錢加油了。第三個禮拜,我又做了一件更不要臉的事,就是學校的班只上半天。因為電影院給的時薪還有加班費都高,挖東牆補西牆,好過於沒有牆。家徒好歹也有四片壁,是不是?一樣,一天一杯飲料。第三個禮拜,我更不要臉了,學校的工作根本沒去。學姐打電話來,問我還好吧?我說,我有另一份工,錢比較多。將來我再還給學校,這樣帳應該做得出來。這時候,電影院的同事發覺,我一直都沒吃晚餐。(是整天只有那一杯,但我能說嗎?)
電影院的同事(湘綺我還記得妳),開始請她料理達人的妹妹帶親手做的點心來,然後要我吃不完帶回家。世上還是有好人的吧!人一不要臉是接二連三地來,那年,我開始抽煙。那時候,一包是45元,菜鳥一包可以抽一個禮拜了啦。45元擋一個禮拜沒胃口,還是有點划算。同事也會幫我擋著,給我一點點抽煙的時間。
第一個月,有一件事母親不會忘,就是發薪日到了。我沒說兼兩份工的事,因為我生不出兩份薪水。我繼續不要臉地從薪水袋裡拿出三千台幣。母親說,為什麼錢少了?我說,才三千,零用錢嘛。總之,母親很高興電影院的工作時薪有90多塊,又可以加班。事實上,加班應該是輪流的,因為,這樣大家的薪水才會比較平均,是同事把班都讓給我了。理由是,她說,這樣她可以回去和男友熱線。
暑假比較長,算了一下,上滿2個月的話,我就可以把學校那筆還掉,然後謊稱沒有加很多班。反正,沒有人會在半夜3點查我有沒有在上班?說得更直接一點,根本沒有人管我是吃了沒?睡了沒?半夜安不安全?錢,就是一切!
其中有一件事,可能一輩子都忘不了。你有沒有吃過餿掉的燉牛肉?就是那種打開之後,整個房間會充滿一股嗆人的酸臭味不打緊,吃的時候,它真的是餿的。每一塊肉由內而外的酸臭味,充滿整個嘴巴,更別說湯汁,簡直是集所有精華之所在!這一袋牛肉,下面墊了張母親寫的紙條:記得吃掉!妹妹沒工作,先回家了。
晚上工作到凌晨3點多,看到這樣的紙條,和餿掉的燉牛肉,我吃完了。一口不剩地吃完了。頓時,我覺得那7、8坪大,隨時準備吵架用的套房,並沒有什麼特別的意義。遊民和我不同的是,他們不用趕著工作和加班,大概只要不要臉一點,甚至都不用吃到這樣的食物。(如果,它還稱得上是食物的話。)我為什麼不當一個遊民呢?沒空想。隔天還要上班。
就這樣,時間卡在開學,再一個多禮拜,我就能拿到第二個月的薪水。只好請班上同學幫我辦註冊程序,學貸的部份,再備好文件請學姐幫我申請。終於,我換下白襯衫、黑西裝褲,換上牛仔褲和T-shirt回到學校,其他的人已經開學一個禮拜了。那一天,天氣很好的9月的風,吹進教室來,我發呆著看著窗外,心想,上課其實真的很輕鬆……。而過去的兩個月,好像發生過,又好像沒有。總之,還掉同學的2千塊,加上學校工作的預支,母親拿走的部份,不多不少,剛好留下5千元!我又回到原點。
然而,有什麼是空虛的……。
我不知道去哪裡找出那個答案,也不確定是否有辦法找出答案。就這樣,開口跟會彈彈四和弦的朋友問,要不要教?雖然心裡想的是學古典吉他。先首,我沒有錢買一把古典吉他,連紙糊的那種極差的吉他也負擔不起;老師鐘點費更貴,無法跟著專業的古典吉他老師上課。一開口,大概會彈的人,全都拒絕了。只有一個不怕死的,0106,問我,下課後有沒有空?四和弦學得起來,就教。吉他不用先買,先用他的,反正說不定也學不起來,買了也只是浪費錢而已。
第一堂課,我傻眼了。我看到的不是一把民謠吉他,是一把電吉他。沒了!沒有第二把。還不插電咧!再來,一開始不是教吉他,是問為什麼要學吉他?我說,為了自己。他老大翹著二郎腿,把煙往窗外吐去,給我一個不屑的表情說:妳永遠都學不會吉他!
沒回話,你要教就教,不教只想訓我的話,我走人就是了。0106神經線大概跟平常人不太一樣,抽完煙。從亂七八糟的桌上拿了張不用的A4紙,在上面畫上六線譜(就是指法啦),和那傳說中的四和弦。拿起吉他,彈了幾遍之後,要我張開手,他看一看又說:妳這手指再學不好,那是妳自己的問題了!(前後很不連貫啊!老師。)
慢慢地,我大概知道為什麼有很多人,買了貴得要死的吉他,連四和弦都不會,就二手賣掉。不是我愛抱怨,一開始,真的會以為自己是肢障,怎麼按都按不好。指力不用說,很弱;和弦現在看起來當然是簡單得不得了,當時卻以為自己手會解體。0106一邊說,沒關係,學不會是正常的,我還沒見過女生學會過,吉他社裡看多了!(真是蠻負面的老師啊。)我問,那教我做什麼?他只回了我一句:簡單,死馬當活馬醫,妳有膽開口,多一個學不會,我也不會怎麼樣。頂多就是不再教女生而已。
幾個小時之間,我跟0106的對話不多,抱怨倒是有一些。不管了,死命地按和弦就是了!大概是因為時間過去的有點久,我也沒有停手,0106把琴接過去,拿出陳昇的錄音帶(很久沒聽過了吧?),歌詞本上竟然都寫著和弦!他說,基本的學會,將來就可以進階到自彈自唱了。我說,我不想唱歌。0106也不管我,叫我拿著歌詞本,就一邊自彈自唱起來……。我是譜架喔?他一邊唱著「不再讓你孤單」,說,這只要多練就會練得起來的。那天,我彈了7個小時。0106快死掉了!
0106說錯了一件事,後面許多部份我是自學的,很多歌是硬練出來的。之後10年,我沒有丟掉吉他。因為,吉他是一個人就可以完成的事,在那個不斷不斷練習的過程中,不斷不斷想突破的過程中,更多的是心性的磨練!對手不是別人,是自己。卡關的時候,只會很氣,自己的手是不是該砍斷換義肢?聽的歌,比以前多,0106老是拿那種「世界上的怪物」給我聽。老師,我用電吉他學民謠已經很好笑了,你竟然還要我聽電吉他高手演奏……。這還不打緊,有時候他抓不出來的音,就叫我聽,聽出來,再哼給他聽。(聽障老師?)
2008年,吉他壞得很徹底之後,我的左手就戴上戒指,不彈了。所以,中上先生,我不是故意的!沒有吉他的日子,其實,有難以言喻的空洞。就好像,有一個東西,你透過它可以直指內心,而感到平靜。失去了,又變成一個遊魂一樣。心裡真像那種形容,有個洞,風呼呼地吹過去,但什麼都沒有。(這好像是失戀的形容?)不論如何,吉他的生命,沒有再起。而陳昇也因為2002年的傷,不一樣了。
[置頂] 徵求贊助者!(0802更新)
出發日期:2011年8月11日
完成日期:2011年8月31日
共計日期:20天
環島經驗值:0
爆胎次數:0次
驕傲的事:攻蘇花成功!
最丟臉的事:∞次
摔車次數:至少有5次!(印象中)
推車次數:∞次
夜騎次數:3次
雨騎次數:壽卡之後每一天
抽筋次數:0次
屁股痛次數:0次
受困次數:1次(草埔村)
經過里程:超過1,000公里(迷路再算進去就不得了了)
遺落的東西:背心一件,手套一只,水瓶一個,空罐子一個。
負載物品:衣物兩套
12"筆電一部(基隆時寄回台北)
Sony單眼一部(墾丁遇颱時,寄回台北)
簡單維修工具一組(扳手、挖胎棒、備胎3條)
睡袋一個(墊子在台北時,直接還給朋友)
A5本子一本,另一本蓋各地局章或店章(竟然不夠蓋.....)
藥物一袋(止痛藥、綜合維他命、胃藥、貼布……幾乎都是各介提供)
手機、GPS及充電器,3號及4號充電電池及充電器
身份證、健保卡、提款卡、家裡鑰匙
雨衣一件(最後才買的)
水果刀一把(路上軍人送的)
運動飲料及水維持三瓶,約1,500c.c的量(不時會掉在路上)
風鏡一副(遮陽+黃片)
頭巾4條(路上掉了一條黑色的)
車鎖(後來也壞了)
食物(多半是OREO)
腿束2雙
塑膠袋數個
防曬乳液一瓶(後來根本沒用)
……忘了!
來電最多的人:布丁大哥(他真的超擔心我,又很鼓勵我,誰告訴我一下什麼布丁好吃?回禮用。)
被取笑次數:∞次
問路次數:∞次
想撞牆次數:∞次
遇到網友次數:至少2、3次
與車友相遇次數:沒有計算。Allan、大漢、法本、e-ma車隊、01車友……
遇見外國人次數:一次日本人,一次大馬同學,一次法國人
喝酒次數:1次(草埔村,和浩恩及志明)
遇見救難隊次數:1次
遇見奇人:好多……(畢勇,我真的不知道你這麼會唱歌!)
借電次數:∞次
拿過最特別的東西:手環一個(向法本要的)、美式胎適用車燈(蘇澳林先生送的)、水果刀一把(駐軍於蘇澳的軍人送的)……應該有忘記的部份!我再想想!
吃食情況:幾乎沒在吃正餐,都蘭包子算很特別吧。還在警局吃泡麵和花生之類的。
住宿情況:休息過一次(爆貴),住宿過一次,剩下真的連路邊都在睡
道路救援次數:1次(感謝大漢同學熬夜相救!吃問他就對了!)
收到加油數:∞次(怎麼會有人車上用放送頭?)
羅曼史:大家都騎太快,而且不然就是逆向……
想到再補吧。謝謝各位!我回來了!等收到朋友寄回來的相機,到時就可以補照片了。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