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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發日期:2011年8月11日
完成日期:2011年8月31日
共計日期:20天
環島經驗值:0
爆胎次數:0次
驕傲的事:攻蘇花成功!
最丟臉的事:∞次
摔車次數:至少有5次!(印象中)
推車次數:∞次
夜騎次數:3次
雨騎次數:壽卡之後每一天
抽筋次數:0次
屁股痛次數:0次
受困次數:1次(草埔村)
經過里程:超過1,000公里(迷路再算進去就不得了了)
遺落的東西:背心一件,手套一只,水瓶一個,空罐子一個。
負載物品:衣物兩套
12"筆電一部(基隆時寄回台北)
Sony單眼一部(墾丁遇颱時,寄回台北)
簡單維修工具一組(扳手、挖胎棒、備胎3條)
睡袋一個(墊子在台北時,直接還給朋友)
A5本子一本,另一本蓋各地局章或店章(竟然不夠蓋.....)
藥物一袋(止痛藥、綜合維他命、胃藥、貼布……幾乎都是各介提供)
手機、GPS及充電器,3號及4號充電電池及充電器
身份證、健保卡、提款卡、家裡鑰匙
雨衣一件(最後才買的)
水果刀一把(路上軍人送的)
運動飲料及水維持三瓶,約1,500c.c的量(不時會掉在路上)
風鏡一副(遮陽+黃片)
頭巾4條(路上掉了一條黑色的)
車鎖(後來也壞了)
食物(多半是OREO)
腿束2雙
塑膠袋數個
防曬乳液一瓶(後來根本沒用)
……忘了!
來電最多的人:布丁大哥(他真的超擔心我,又很鼓勵我,誰告訴我一下什麼布丁好吃?回禮用。)
被取笑次數:∞次
問路次數:∞次
想撞牆次數:∞次
遇到網友次數:至少2、3次
與車友相遇次數:沒有計算。Allan、大漢、法本、e-ma車隊、01車友……
遇見外國人次數:一次日本人,一次大馬同學,一次法國人
喝酒次數:1次(草埔村,和浩恩及志明)
遇見救難隊次數:1次
遇見奇人:好多……(畢勇,我真的不知道你這麼會唱歌!)
借電次數:∞次
拿過最特別的東西:手環一個(向法本要的)、美式胎適用車燈(蘇澳林先生送的)、水果刀一把(駐軍於蘇澳的軍人送的)……應該有忘記的部份!我再想想!
吃食情況:幾乎沒在吃正餐,都蘭包子算很特別吧。還在警局吃泡麵和花生之類的。
住宿情況:休息過一次(爆貴),住宿過一次,剩下真的連路邊都在睡
道路救援次數:1次(感謝大漢同學熬夜相救!吃問他就對了!)
收到加油數:∞次(怎麼會有人車上用放送頭?)
羅曼史:大家都騎太快,而且不然就是逆向……
想到再補吧。謝謝各位!我回來了!等收到朋友寄回來的相機,到時就可以補照片了。呼~

2011年7月16日 星期六

Lost

老天很奇怪,總是在你不知道的時候,給你一個機會。

再度經歷一次慘痛的「單車失竊記」之後,還奢望什麼呢?我已經上五專,大家開始騎的是機車,不是單車。單車,是小朋友的東西。年代不同嘛!即便我捶胸頓足地認為絕對不應該把自己認為重要的單車借給沒有責任感的妹妹,然而,失去的,還是失去了。失去的不只是單車,還有信任。我不打算借任何貴重的東西給妹妹了!

17歲,美好的年紀。回想起來,17歲的我,和「美麗」這兩個字,甚至是「美好」這兩個字兜不在一起,八杆子打不著。我擁有人生第一部機車,小綠。勁風90,經典墨綠色。我一個人住在外面,每天搭公車,演出擠人上去,還是擠人下去的戲碼比校車可怕。但是,市區並沒有方便的校車路線會經過。我開始研究,我從來沒有騎過的機車。從眾多同學的機車及他們的經驗當中,得到簡單的幾個結論:

  1. 不要買特立獨行的機車。它不但貴,而且難維修。
  2. 打擋車被認為不是初學者適合的車款,而且,通常稍貴。
  3. 小綿羊種類,迪奧50那種不用列入考慮,最好一開始就是重型機車。
  4. 最好不要太重,車子倒了自己才能搬得起來。
  5. 活得愈久的車款,應該不會太差。


所以很簡單地原則下,我雖然學的是迪爵及豪邁,練了幾次路騎,平衡與操控沒有多大的問題,但還是選擇看起來不怎麼起眼的小綠。小綠有個好處,就是處處是小綠,我的小綠介於偷也賣不到好價錢,騎卻可以騎很多年的車款。cc數上,在考照時又屬於重型機車,可以拿到重機駕照。前面掛著籃子,很像媽媽買菜車,方便極了!還有,我可以自己加機油。加油孔也設計得還不錯,不容易噴濺到!價錢是個問題,當年買新的就要4萬多台幣。這個價錢,是我的學費啊!

媽媽大概覺得應該可以,找了附近的車行,終於幫我買下小綠。爸爸只有一個規定,就是騎車一定要戴安全帽,而且非得是全罩式不可!不然,不准騎車!

小綠真的很爭氣,陪我跟大肚山搏鬥了10個年頭左右。誰教我五專大肚山,大學大肚山,考照也在大肚山。有一天,我遇到一位很愛玩電動的鹹酥雞攤老闆,他實在太厲害,一有空就用小電視玩電動。工作的地方離媽媽工作的地方很近,有時候我會看他在玩什麼?也不知道怎麼聊,從電動聊到很多他的興趣,他擺攤只是養活他自己就是了,結婚這件事離他有幾億光年遠!他說,他有一部單車,可以賣我。

「單車」,這個重要的關鍵字又出現了!

沒想到,我看到的是一部下巴快掉下來的單車。他說全是二手的東西,全部一起算我3千就好。3千?3千包括,前後置物架,水壺架一個,還附給我一個全新的水壺,打氣筒一個,單車半指手套一副,黑色捷安特單車閃亮亮一部,18段變速,座椅跟剎車都剛換過,輪胎也是新的內外胎……這個人,真的很神奇!我的下巴快掉到地上了!我已經開始打工,好好好,當然好。

問題又出現了。我住的地方偷車是很可能發生的事,所以,周末自行車日,我又開始玩一種「扛車上樓,扛車下樓」的活動。其實市區真的蠻無聊,最好是早上出去,省得麻煩,路也不是很好走。更不用說,如果遇到水窪,有人就是開車濺了一身泥給我,也不奇怪。所以,我除了時間移成一大早,也把路線變成比較沒有人走的路,繞個一大圈再回住的地方,扛車上樓,上門鎖。

第二年,妹妹過來同住。

妹妹終於也買了新的機車,cc數較高,也比較貴。每次看我扛車,還會露出不屑的表情說,妳還在騎單車喔?(關妳什麼事!車還我,妳這個混蛋!)話卻沒有說這麼仔細,我心想,也好,妳不屑,就不會弄丟我的單車!然而,我又搞錯了。這次的重點不在於妹妹而已。

雖然妹妹把我的生活環境搞得一片混亂,但是,爸爸和媽媽之間產生的問題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當時的我,並不知道這個家正在瓦解當中。我只知道,我並不像一般的學生擁有那麼多時間與空間,甚至要依隨著父母親的情緒起伏來調整。即便如此,每逢逢大考必大吵的戲碼每學期都在上演。慢慢的,車友的善意常常讓我在經過單車的時候,摸摸坐墊,心想,總有一天,我一定會帶你出去!

這樣的機會,在考上大學之後,母親希望我們搬到別的地方,單車沒有地方放,必須暫時放在母親工作的地方。這下好了,我離單車更遠了一點。心裡想,沒關係。久沒騎它,修一修,還是會像新的一樣,是我的愛車。

接續著我打工的時數愈來愈多,累積的金錢卻沒有變多,累積的搬家次數倒是隨著母親的態度而激增。我已經數不清楚那幾年我搬過幾次家?換過幾次電話號碼?甚至,我根本不需要記住址,很快地,我連紙箱都還沒打開,又準備搬到另一個地方。五專到大學4年級,就這麼搬來搬去。誰也不知道我住在哪裡?打很多工的下場,就是,沒有同學知道我在忙什麼?

某天,我到媽媽工作的地方。我覺得空間怎麼好像大了一點?母親興高綵烈地告訴我,她把我的單車賣了,賣了3千,她覺得賺到了。據說,是賣給一個中學生。

單車這次沒有失竊,是失手了!




關於那段時期的記憶並不多。混亂和搬家,忙不完的手續,忙不完的工作,忙不完的學校的事,我不太記得什麼特別的事。不管父母怎麼吵,我想,這不是基本常識嗎?就是我的東西,要不要賣?應該經過我的同意。而不是因為你是父母,所以有權利這麼做。這才是對待一個大人的方式。如果沒有把我當一個大人看待,為什麼又同時要求我要擔負起大人的責任?例如,我應該賺錢不是養自己,是要貼補家用。這樣的方式,對當時只有十幾廿初頭歲的我來說,詭異極了!

媽媽說,她的夢想很簡單。就是希望我愛漂亮一點,這樣可以嫁一個有錢人,當一個少奶奶。這樣我們全家可以搬到台北,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我心想,這位太太的腦子不是一般性的幼稚!而是非常幼稚!被說不孝也沒關係,說真的,如果對現實生活不滿的話,每個人都可以說出一大堆話來,但是,沒有人可以替另一個人的生命負責。這就是實話!

母親的夢想與我一點關係也沒有。單車,在一個莫名其妙的中學生手裡,他知不知道怎麼愛惜單車啊?那個車友,後來回去和他的姐姐一起工作,他說,這樣比較輕鬆。遇過他幾次,他依舊露出那種不像30幾歲的天真笑容,我卻說不出口關於單車的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