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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發日期:2011年8月11日
完成日期:2011年8月31日
共計日期:20天
環島經驗值:0
爆胎次數:0次
驕傲的事:攻蘇花成功!
最丟臉的事:∞次
摔車次數:至少有5次!(印象中)
推車次數:∞次
夜騎次數:3次
雨騎次數:壽卡之後每一天
抽筋次數:0次
屁股痛次數:0次
受困次數:1次(草埔村)
經過里程:超過1,000公里(迷路再算進去就不得了了)
遺落的東西:背心一件,手套一只,水瓶一個,空罐子一個。
負載物品:衣物兩套
12"筆電一部(基隆時寄回台北)
Sony單眼一部(墾丁遇颱時,寄回台北)
簡單維修工具一組(扳手、挖胎棒、備胎3條)
睡袋一個(墊子在台北時,直接還給朋友)
A5本子一本,另一本蓋各地局章或店章(竟然不夠蓋.....)
藥物一袋(止痛藥、綜合維他命、胃藥、貼布……幾乎都是各介提供)
手機、GPS及充電器,3號及4號充電電池及充電器
身份證、健保卡、提款卡、家裡鑰匙
雨衣一件(最後才買的)
水果刀一把(路上軍人送的)
運動飲料及水維持三瓶,約1,500c.c的量(不時會掉在路上)
風鏡一副(遮陽+黃片)
頭巾4條(路上掉了一條黑色的)
車鎖(後來也壞了)
食物(多半是OREO)
腿束2雙
塑膠袋數個
防曬乳液一瓶(後來根本沒用)
……忘了!
來電最多的人:布丁大哥(他真的超擔心我,又很鼓勵我,誰告訴我一下什麼布丁好吃?回禮用。)
被取笑次數:∞次
問路次數:∞次
想撞牆次數:∞次
遇到網友次數:至少2、3次
與車友相遇次數:沒有計算。Allan、大漢、法本、e-ma車隊、01車友……
遇見外國人次數:一次日本人,一次大馬同學,一次法國人
喝酒次數:1次(草埔村,和浩恩及志明)
遇見救難隊次數:1次
遇見奇人:好多……(畢勇,我真的不知道你這麼會唱歌!)
借電次數:∞次
拿過最特別的東西:手環一個(向法本要的)、美式胎適用車燈(蘇澳林先生送的)、水果刀一把(駐軍於蘇澳的軍人送的)……應該有忘記的部份!我再想想!
吃食情況:幾乎沒在吃正餐,都蘭包子算很特別吧。還在警局吃泡麵和花生之類的。
住宿情況:休息過一次(爆貴),住宿過一次,剩下真的連路邊都在睡
道路救援次數:1次(感謝大漢同學熬夜相救!吃問他就對了!)
收到加油數:∞次(怎麼會有人車上用放送頭?)
羅曼史:大家都騎太快,而且不然就是逆向……
想到再補吧。謝謝各位!我回來了!等收到朋友寄回來的相機,到時就可以補照片了。呼~

2011年7月16日 星期六

夢呢?

發了一個夢。 

太空船上太空的時候,我還沒出生。但現在,大家不是叫我熟女,就是稱我「啊計」,再不然也是個姐姐。 

對著那群小朋友說過,曾經,想當一個上太空船的女性!而我壓根不是個女性主義者,我只是想創造一點點屬於自己的記錄而已。猴子飛出去,而我還在這裡。這是一件令人感覺很奇怪的事。不過那年我也不過是個小學生,還在畫格子,寫正體字的小學生。我在小小的作業薄上寫下「我的志願」。老師要我上台解釋NASA是什麼?當時我怎麼也說不出個像話的回答。老師,你現在可以去查維基百科,還可以上NASA網站看看了吧? 



發了第二個夢。 

你知道有多少女性隻身開飛機飛越各個海峽嗎?你知道有多少女性曾經開飛機繞地球一周嗎?我不知道。因為只有第一個這麼做的人才有歷史意義。「我的志願」這種老梗的題目,每次要我寫,我就一定寫一個莫名其妙的答案。

那時候我大了一點點,一樣是個小學生,每天戴著黃帽子,下面有一條白色鬆緊帶的帽子,穿著藍色百折背心吊帶裙,裡面混穿著一條運動短褲,終於媽媽肯讓我穿運動鞋上課,而不是皮鞋。白襯衫上雖然舊而皺,但是上面不用繡名字,只需要請繡學號的阿姨繡上「某某國小」,繡學號的阿姨就知道是什麼格式,不用繡名字這件事真是令人輕鬆。我看著其他學校的學生制服開始有名字在上面,「怡君」我認的不識你,可是你真是讓我很熟悉啊! 

因為年級又高了一點,作業本也不再那麼制式化。挑格數愈多的,比較划算。雖然撕掉的話,也比較心痛。開始用自動鉛筆,而不是每天抱著削鉛筆機,用力轉啊轉的。我寫下的是,「成為第一個開飛機環地球一周的女生」。然而,我又被叫上台了……。 是怎樣啊?這樣也有問題嗎?我知道我的數學不好,我的自然科也普普通通。不是說「努力會成功」嗎?老師輕咳兩聲,然後進入一陣靜默,再幽幽地說:你知道嗎?台灣的女生是不能開飛機的嗎?
我:為什麼?
老師:沒有為什麼。

算你狠!凡事都有第一次!只是,我那曾服役於空軍的爸爸作了另一個解釋。我的視力當時已經因為在床上看書成了一眼散光加遠視,另一眼視力正常的程度。平常雖然不用戴眼鏡上課,但是這樣的情況,並不能開飛機。我的視力不好!總算是一個比較合理的理由,原本我的夢想是,我的飛機一定要由爸爸領軍的機組員負責維修,這下,我爸爸也不用跟我一起飛世界了!終究飛不上去。

就在幾年前,台灣開始開放女性考飛行員執照。老師,你聽到了沒有?女生沒有不能飛!




發了第三個夢。

三個夢?不是瓊瑤的小說。這都是在小學那個年代的事。當時是戒嚴啊!不懂?沒關係,回家問媽媽。

三度和「我的志願」交手,終於該有扳回的機會了吧!我每天騎著我心愛的藍色捷安特,奔馳在田間小路,風裡都是稻子的香味,我確定我比周杰倫懂什麼叫「稻香」就是了!我想,就這樣騎下去,遠遠的山,就不會是遠遠的,我要去很遠的地方,交各種不一樣的朋友,聽他們說各種不一樣的事。對,憑著我的藍色捷安特!

課堂上,所有的同學的鉛筆聲第一次讓我覺得很無力。我問左邊的同學,他告訴我,他要寫警察。我問右邊的同學,他說他要當公務員。忍不住踢了前面的同學,他說,我很吵!老師開始瞪著還沒寫半個字的我,好吧,我寫下第三個志願,「我要當一個愛學生的老師」。這真是我生命中最大的污點吧!

老師?拜託,我是很喜歡老師,可是我一點也不想當老師,我只想回家騎我的藍色捷安特!但是,我竟然寫我要當老師?這也就算了。在那個民風淳樸的年代,老師不僅地位崇高,而且理想性很夠,比較容易把自己嫁掉。不知道基於哪個原因,老師給我一個很不錯的分數。即使,編了個我自己都說服不了的謊。我的同學很為我高興,他們說,老師就是喜歡這種答案,我做得很好。

有一天,我騎著單車狂奔時,不小心被田路上的石頭擺了一道,失去平衡而跌倒。我拍拍身上的泥灰,夕陽真的很漂亮。太平洋據說是全世界最大的海洋,只要飛過去,就可以到另一個國度,我不知道那是哪裡?但我想,一定要飛過去,而且是帶著我的單車。然後,我滿足地回到家準備吃飯。

一回家,只聽到爸爸說:你怎麼了?
我:沒有啊。(一邊停車,順便看看車子有沒有傷得很嚴重?)
爸爸:還說沒有!你剛剛去哪裡?
我:就後面啊。(幸好,車子沒有怎麼樣。)
爸爸:你給我去找媽媽,你膝蓋在流血!
我:喔。

媽媽很不耐煩,一邊對著瓦斯爐上的菜,一邊叫我先坐在一邊。等媽媽有空的時候,看到我的傷口,一邊說,你知道嗎?這樣你以後就不能當警察了!連警察都不能當,你知道嗎?女生的腿很重要,不可以有難看的疤。你的洞這麼大,是要多大的紗布啊?你很會找麻煩捏,等一下要怎麼洗澡?……凡是你想得到媽媽可能會說的,大概都聽過一遍了。



單車,後來失竊了!

我和爸爸在路上一直找,一直找,就是找不到我的藍色捿安特。爸爸後來帶我去買單車的地方,問老闆,有多少人買過一樣的單車?老闆說,只有我一個。爸爸說,這樣應該比較好找。但是,我再也沒有看到我的單車。有很多年,我再也不敢開口說要買單車。雖然,爸爸說,我自己一個人,沒有靠任何人就在一個禮拜內學會騎單車,是一件很好的事。但是,單車其實不便宜。

柑仔店裡的糖果,一元是兩大顆。我的單車,可以買下整家店的糖果了。當時,真的這麼想。怎麼也不敢再說要買單車。因為是在學校不見的,所以觀察了學校三年,看有沒有人騎著我的單車?並沒有看到。就這樣,我失去單車,好像也失去了什麼很重要的東西,心裡空空的。